一、基本情况
地块名称:原韩兴亚铅泥筛选厂地块;
占地面积:13042m2;
地理位置:徐州市邳州市运河街道薛口村;
未来规划:调查地块暂无用地规划;
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:南京伯克利环境修复有限公司;
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单位:亚新官方网站-亚新(中国);
调查缘由:原韩兴亚铅泥筛选厂主要从事粗铅和铅泥生产,前期调查表明地块有土壤污染风险。初步采样调查结果显示,地块内土壤中砷、铅等指标均存在超过相应筛选值情况,存在一定环境风险,须启动详细调查工作。
二、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--初步采样调查
地块初步采样调查分析工作由“南京伯克利环境修复有限公司”承担,于2021年12月完成。
1、布点采样
初步采样调查共计在地块内布设6个土壤采样点(编号为HXS1~HXS6),3口地下水监测井(编号为GW1~GW3),地块外布设1个对照土壤采样点(编号为HXDZS1)和一口对照地下水监测井(编号为HXDZGW1)。共计采集63个土壤样品,4个地下水样品。送检28个土壤样品检测土壤无机物、VOCs与SVOCs类污染物。地下水样品全部送检。
2、分析检测
初步调查阶段样品分析检测工作由江苏光质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承担。分析指标为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36600-2018)的表1中45项必测项目,同时检测pH值、锌、钴、锑等共计49项因子。
3、结果评价
根据调查检测结果,pH范围为7.01~9.34,部分土壤碱化,基本与对照点一致。重金属指标中,HXS5(5.0~6.0m)样品砷检测值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,HXS3(0~0.5m)样品铅检测值均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。其余所有土壤样品监测指标均满足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36600-2018)第一类用地筛选值。
初步调查阶段各地下水样品各监测指标均满足《地下水质量标准》(GB/T14848-2017)中Ⅳ类标准。
三、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—详细采样调查
我单位先后于2022年12月、2023年5~6月、2023年8月、2023年11月和2024年1月开展调查地块详细采样分析工作。
1、布点采样
详细采样调查共计布设36个土壤采样点,9个地下水监测井(包括2个原重点行业调查地下水采样点位紧邻的监测井)。共计采集273个土壤样品,32个地下水样品。送检166个土壤样品检测土壤无机物、VOCs与SVOCs类污染物,地下水样品全部送检。
2、分析检测
详细调查阶段分析指标结合初步采样调查结果,以及重新识别的特征污染物,特征污染物主要为pH、重金属(铅、锌、砷、镍、镉、锑、汞、铜、钴、锡、钡、银)、氟化物、多环芳烃、石油烃(C10-C40)、硫酸盐、硫化物、氨氮等。土壤检测GB 36600-2018中45项基本项+pH、锌、锑、钴、锡、钡、银、氟化物、多环芳烃(16项)、石油烃(C10-C40)、硫酸盐、硫化物,地下水检测GB 36600-2018中45项基本项+pH、锌、锑、钴、锡、钡、银、氟化物、多环芳烃(16项)、石油烃(C10-C40)、硫酸盐、硫化物、氨氮。
3、结果评价
本次调查地块内送检土壤样品砷、镉、铜、铅、镍、钴、锑存在超过《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(试行)》(GB36600-2018)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情况,其余各检出因子均未超过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36600-2018)中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及风险评估推导值。地块调查范围内超标区域土壤总面积约为3101m2,其中砷超一类筛选值总面积约1215m2,超标体积约2149m3;铅超一类筛选值总面积约2345m2,超标体积约3526m3;镉超一类筛选值总面积约459m2,超标体积约637m3;铜超一类筛选值总面积约281m2,超标体积约281m3;镍超一类筛选值总面积约281m2,超标体积约281m3;钴超一类筛选值总面积约281m2,超标体积约281m3;锑超标总面积约1181m2,超标体积约2081m3。调查期间,2A01-1地下水镉、锑均超过《地下水质量标准》(GB/T14848-2017)中Ⅳ类标准,其余各地下水点位各检测因子均满足《地下水质量标准》(GB/T14848-2017)Ⅳ类标准。地下水镉超标面积约980m2,地下水锑超标面积约2327m2。
委托调查单位:邳州巾运河街道办事处
调查报告编制单位:亚新官方网站-亚新(中国)
联系人:侯工
联系电话: 025-85608196